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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第九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活動簡介:第九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 提倡文藝創作,昇華生命經驗
活動開始日期:99-07-13
活動結束日期:99-09-01
活動地點:台北市
費用:無 / 電洽
活動內容

第九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

提倡文藝創作,昇華生命經驗,發掘優秀文學作品。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四、參加對象: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

五、徵選組別與獎勵

(1)短篇小說:以3000字為限。

第一名/1名 獎金十萬元
第二名/1名 獎金八萬元
第三名/1名 獎金六萬元
佳 作/5名 獎金二萬元

(2)散文:以1500字為限。

第一名/1名 獎金七萬元
第二名/1名 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1名 獎金四萬元
佳 作/5名 獎金一萬五千元

(3)新詩:以15行為原則。

第一名/1名 獎金六萬元
第二名/1名 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1名 獎金四萬元
佳 作/5名 獎金一萬元

(4)繪本:以3至5幅圖像(手工繪本、電腦繪圖、圖片或攝影等形式創作),輔以500字以內文字,編成繪本。

第一名/1名 獎金七萬元
第二名/1名 獎金五萬元
第三名/1名 獎金四萬元
佳 作/5名 獎金一萬五千元

*各組前三名除獎金外,並贈獎座一座,佳作除獎金外,並贈獎牌一面。得獎者獎金為兩萬元以上者,依法代扣繳獎金百分之十的所得稅。




六、收件期間:

自99年6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至(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評審方式:

1.稿件收到後立即編號封籤,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評審分為初審及複決審,決審由評審委員開會討論及投票產生結果,若作品不具相當水準,經評審委員同意則可從缺。
3.各組作品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八、報名方式: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表,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第九屆文薈獎徵文小組收,信封註明「第九屆文薈獎」及參賽「組別」。




九、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至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http://www.cca.gov.tw/)或活動網站:http://www.enableprize.tw下載報名表,也可附回郵信封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 第九屆文薈獎徵文小組索取。




十、注意事項:

1.為鼓勵新人參與,曾獲第八屆各組首獎者,本屆不得參加。
2.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不同組別,但每組限參賽一篇。
3.視障創作者可使用點字、錄音或電腦光碟檔案之方式參賽。
4.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原創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包括平面媒體、有聲出版品、網路等)發表或出版。
5.參賽作品可使用稿紙或電腦列印並以中文撰寫清楚,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6.得獎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布,並將個別通知得獎者。
7.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著作人享有,得獎者應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同意書,同意無償授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其授權之人為任何時間、地域、次數、出版及非營利目的之推廣使用,得獎者並不得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其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8.評審結果公佈後,如得獎者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牌)。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另行公佈。

十二、活動洽詢:

電話:02-2351-0117 傳真:02-2351-2985
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第九屆文薈獎 徵文小組
活動網址:http://www.enableprize.tw
活動信箱:enableprize@gmail.com

    http://www.enableprize.tw/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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